科室职责
   ■2007-12-20 14:28:39

泰安市畜牧办公室各科室职责是:
  (一) 综合科
  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信息、信访、宣传、督办、外事、接待、保卫、会议组织安排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以及机关的后勤服务等工作。
  (二) 政工科(挂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)
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、人事、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;负责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、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及省、市级优秀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推荐评选工作;组织指导全市畜牧系统职工和农民畜牧兽医教育培训工作;指导畜牧业社会中介组织;负责畜牧系统引进外国智力工作;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全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。
  (三) 财务科
  负责畜牧兽医事业费及专项经费的管理,指导基层畜牧兽医站和畜禽良种场的财务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、资产管理以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;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;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畜牧业经济调节政策和措施;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。
  (四) 畜牧生产管理科
  负责编制全市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贯彻执行畜牧方面的法律法规,组织拟订我市发展畜牧生产的方针政策;组织指导畜牧产业化建设,指导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;负责系统内畜牧业建设项目的审报工作,负责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、生产项目的规划、审报、组织实施和管理;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,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;组织开展种畜禽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;制订畜牧科研、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;组织指导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;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。
  (五) 兽医卫生管理科(挂兽医卫生监督所和兽药监察牌子)
  贯彻执行兽医、兽药方面的法律法规,组织拟订地方性畜禽防疫、检疫、兽药及其他兽医性管理办法;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防疫、检疫、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及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,指导动物疫情的上报、发布、疫点、疫区的界定和组织扑灭疫病工作;负责兽医卫生行政复议工作;管理主管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,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及畜禽产品活动。
  (六)饲料工业科
 贯彻执行国家饲料行业法律法规,拟订我市饲料行业发展战略、规划和规范性文件、实施办法;负责拟订饲草饲料生产规划、计划,负责全市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;负责有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项目的审报、实施和管理;负责全市饲草饲料、牧草种子的行政管理和质量标准、产品质量的监督实施;组织指导全市饲料监测和质量检验工作。饲料科对外可使用泰安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名义。
  (七)泰安市畜牧兽医站
  具体组织实施疫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。负责全市畜禽防疫、治疗、灭病,畜禽疫情调查,组织疑难病症的诊断和疫情扑灭,负责兽医新技术推广、示范和应用;组织疫苗、兽药药品的供应。负责牲畜口蹄疫(W)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指导工作,负责各类疫情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  (八)泰安市动物检疫站
  具体组织实施畜禽检疫服务体系建设。负责动物的宰前检疫、宰后检验,畜禽的产地检疫以及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市场检疫和运输检疫;负责冷藏库位的定期消毒,动物加工器械、运输工具及毛类皮张检疫消毒,病、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;负责经铁路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、检验、鉴证。
  (九)泰安市畜禽良种推广站
  具体组织实施畜禽良种推广服务体系建设。负责全市畜禽良种场建设和各类畜牧基地建设的实施;负责畜禽品种选育、良种引进、繁育推广及杂交利用工作;负责优良种畜禽遗传基因的储存和保管;负责畜禽及特种经济动物的饲养管理技术的指导;负责冷冻颗粒制作、人工授精、胚胎移植等配种繁育技术的推广、示范工作和液氮制作、供应。
  (十)泰安畜牧科学技术推广站
  具体组织实施畜牧科技项目推广服务体系建设.负责畜牧科技项目的申报,组织畜牧、兽医和饲料试验项目攻关,科技进步项目、丰收计划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的示范、推广、应用;负责科技项目的鉴定、验收和科技成果申报、推广工作;负责全市畜牧、兽医和饲料科技项目的技术指导。
  (十一)泰安畜牧开发中心
  负责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、知识更新和管理人员的培训,为基层培养师资;组织实施畜牧兽医“绿色证书工程”;负责对畜禽养殖场和畜禽专业户实用技术培训,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,为基层站和农村培养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才;负责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