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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牧办发〔2009〕1号

关于贯彻落实鲁牧办发〔2009〕7号文件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

各县市区畜牧局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、泰山景区农林局:
        现将省畜牧兽医局《转发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》(鲁牧办发〔2009〕7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当地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;并于5月5日前将本县(市、区)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情况报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。
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259532;邮箱:sdxmhzs@sina.Com


 
     附件:1、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鲁牧办发〔2009〕7号文件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、农业部农政发[2008]2号文件


  
附件下载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四日

 
主题词:畜牧业 执法 意见 通知
抄报:
抄送:
泰安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
2009年4月24日印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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