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确保肉类产品市场供给,宁阳县通过认真调查核实、张榜公布,按每头能繁母猪50元的补贴标准,对1.2万养殖场户饲养的2.2万头能繁母猪给予直接补贴政策已全部到位,共发放补贴110.51万元。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》和省人民政府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文件的通知》精神及全省生猪生产工作现场会议要求,全省建立了能繁母猪补贴制度,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各承担40%;县财政承担20%。日前,县财政部门已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农村信用社,由信用社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各养殖户手中。(宁阳县畜牧局 杜龙)